文章取自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出版之桃園文獻第9期「建州百年專刊」:臺灣古厝再生協會前任理事長黃士娟從大溪建築街屋的發展,到蘭室古宅的修復,再談到老屋保存困境。要傳達的不只是大溪老房子的百年風華,更有著對大溪文化世代傳承的責任與期盼,期盼藉由延續這些百年建築,能為這塊土地扎下更紮實的根。
老屋或歷史建築保存重要的是「歷史的重現」,呈現歷史文化的風貌,其次是結合歷史記憶為現代社區的共同情感。因此,在老屋活化方面,除了常見的咖啡廳 、文創小物、民宿之外,其實最好的方式就是「原來做什麼,就繼續做什麼。」例如,原來是中藥店就讓它繼續做中藥,原來是米店就讓它繼續賣米,因為所謂的活化再利用,是指原來的功能消失了,才需要用新的機能去取代,而如果原來的產業還存在,只要透過新的方式去包裝呈現,就能夠將這間老屋的故事世代延續下去,而承載這些故事的老屋才能成為歷史的見證,老屋保存才具有意義與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