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39年(1700)因為謝水性往返茄苳腳莊到笨港街一帶經商的緣故,因而落腳今日大埤鄉嘉興村茄苳腳聚落墾拓。初始為了日常生活所需尋大湖口溪作為開埤做圳引水來源。清末《雲林縣采訪冊》記載茄苳腳埤位在他里霧堡境內,清楚記載水源取自梅坑溪,開渠引水於當時的「包厝莊」。
明治41年(1908)台灣總督府頒布「公共埤圳規則認定」,對一般民眾日常生活和農業灌溉重大影響的水利埤圳設施劃歸國家公權力管理。大正10年(1921)前後,當今雲林縣境埤圳皆有再度整修的紀錄。昭和11年(1936)茄苳腳埤渠因為一場颱風豪大雨沖毀之故,予以重新修復。目前所見「茄苳腳埤」取入水口渠首工位於斗南鎮石溪里的「中洲仔莊」,戰後更名為「永和聚落」。
民國48年臺灣中部地區歷經「八七水災」,受損嚴重。現今的制水閘門和渠首工等設施都是之後在美援協助下的災後重建工程。現場制水閘門渠首工上方依舊可見早期水泥浮塑「茄苳腳埤」字樣,可謂見證歷經清領、日治,以迄戰後「美援」時期整建的歷史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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