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設社區大學,以進行社會重建,是發展新文化的理想。大學是公民接觸現代知識、學習經營現代社會的場所,不是少數菁英階級的特權。市民既努力完成社區大學的修課要求,是政府理應為社區大學核發畢業證書(作為預備文憑),待學位授予法通過修法後,即正式授予學位。
社大課程可分為以下種類:
(一)學術課程:橫跨人文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三大領域,著重知識分析。
(二)社團課程:引導學員參與公共事務,培養共同經營現代社會的能力與水準。
(三)生活藝能課程:協助市民充實自身生活內容。
黃武雄發表〈社區大學為什麼要發大學文憑?〉刊載於《人本教育札記》1998年12月號。
文中論述授予學位具有以下多重意義:
一、實現人民完成大學學業,接受較完整現代教育的願望。
二、協助紓解升學壓力,間接打破文憑主義。
三、均衡兩性同時成長。
四、普遍提升全民素質。
五、給予專科畢業生進修機會。
六、提供各界在職進修的課程。
七、改進社會技術主義與工具主義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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