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為臺灣戰後時期,國民政府接收日產改設,屬公營行庫。其前身為「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創立於明治32年(1899),扮演日治時期中央銀行的角色,負責發行貨幣並融通產業資金。民國35年(1946)5月20日改組成立為今日的「臺灣銀行」,成立之初由財政部簽奉行政院核准,委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財政處代為管理。民國38年(1949)國民政府播遷來臺初期,更代理中央銀行大部份的業務,故兼具一般商業銀行及中央銀行之雙重性質與功能。民國50年(1961)7月中央銀行在臺恢復業務後,「臺灣銀行」即以經營一般銀行業務為主。民國83年(1994)7月「省縣自治法」通過後,至今仍代理臺北市及高雄市以外地區各級政府公庫業務,同時受託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協辦軍公教退休(伍)優惠儲蓄存款、辦理就學貸款等多項政策性業務。目前資本額為新臺幣玖佰伍拾億元。
臺灣銀行臺東分行前身為成立於大正3年(1914)4月1日,日治時期稱為「臺灣銀行株式會社」臺東出張所,後改為臺東支店。原位於臺東街寶町217番地,即今日中華路一段的位置。臺東市中山路313號的建築物是民國38年(1949)新建,後因建築物老舊,抗震性不佳,遂於民國107年(2018)4月17日遷移至臺東市中華路一段313號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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