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英艦駛入雞籠港口」,發生於1841年(道光21年)8月,時值第一次鴉片戰爭,英國窺謀臺灣資源,英艦紐布達號(Nerbudda)駛入雞籠港口,對三沙灣的砲臺開砲,總兵達洪阿督率官兵、鄉勇,予以還擊。
英艦觸礁艦碎,人皆落水,死者無數,並被生擒百餘人。同年9月,英艦再犯雞籠,為守將邱鎮功等奮勇擊退。
1842年(道光22年),英艦3艘攻向大安港,為達洪阿引誘至土地公港、觸礁擱淺,又為清廷官兵、鄉勇擒獲多人。據《淡水廳志》:「邑民捐造石圍於雞籠街,近海一面磊石為之,所以防寇,亦以防潮。」
第一次鴉片戰爭後,1848年(道光28年),英國海軍中將戈爾頓來臺,勘查雞籠煤層,以品質優良,歸報其國。1850年(道光30年),英國駐北京公使,曾向清廷請准英人開採雞籠煤礦,然而未被允許。
1951年(咸豐元年),西洋輪船開始在滬尾(今之淡水港),雞籠請求通商、並依照商船納稅。1855年(咸豐5年),美國水師提督彼爾理至臺灣,派約翰調查雞籠煤源;歸國後發表公報,意圖謀取雞籠礦權。雞籠的天然港口、及資源,至此已漸為列強所覬覦。
第二次鴉片戰爭(英法聯軍之役)後,訂天津條約,雞籠成為淡水副港;海禁既開,於是漸成為遠東航路的要道、與通商的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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