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屋六房公廳,清乾隆9年(1744)8月,廣東梅縣宋姓族人來高、孟梧、伯麟、存候、贍隆等五位,首先渡海來臺。臺灣光復後因政府實施土地放領政策,公產多放領予承租族人,已所剩無幾,維持春秋二祭(農曆2月4日與8月4 日)與賦稅已無餘裕。公廳舊址最早建於現平鎮市延平路新光合纖公司廠區內,後因新光合纖設廠而移至現址,民國73年因公廳年久失修,族人推選宋新長為主任委員,成立祖祠重建委員會,向族人募集經費,每丁3000元,不足之數由宗親認捐,共募得500餘萬元重建經費,民國75年得以順利完成宋高麟公廳的重建工程。宋屋六房公廳坐東朝西,是棟三層樓的鋼筋混凝土建築,重簷屋頂,上層硬山式,下層四面屋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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