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照片由張啟毅提供,照片上標記「春日神社境內」。
來自台灣的參拜團一行人來到位於日本奈良的春日神社,於春日大社境內的石燈籠前合影。春日大社境內,有大大小小約3000個來自武士貴族、平民老百姓向春日大社進獻的釣燈籠及石燈籠。春日大社創建於奈良時代初期的768年,是為守護平城京而創建。據說主祭神的「武甕槌命」是騎著一頭白鹿,從茨城縣的鹿島來到奈良。首都遷至平安京(今京都市)之後,春日大社隨著平安京的繁榮發展,成為眾多信徒虔誠的信仰,歷經多次分靈,全國分布著多達3000處的春日分社。
本照片掃描自「臺灣臺北州、新竹州保甲役原、員壯丁團員神宮參拜記念」,由日本警察新聞臺灣支局主辦,參加總人數為82人,成員為臺北州及新竹
州之甲長、保正及壯丁團長、副團長。
1898年(明治31年),臺灣總督府頒布「保甲條例」做為警察行政之輔助機關。其以十戶為甲,十甲為保,然後由保、甲內之戶長中推選保正和甲長,經地方官認可後出任,任期二年,此係無給名譽職。總督府為節省行政經費,並未設事務所,保正和甲長皆於自宅處理保甲事務;其他一般保甲事務經費,亦均由各戶分擔。此外,為鎮壓武裝抗日勢力,防範災害,另由17歲至40歲間之保正、甲長組成義務性質之「壯丁團」,推選團長、副團長擔任領袖,此亦為無給名譽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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