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市溝壩里溝壩聚落舊稱溝仔垻,原本有日治時期的警察派出所,名為「溝壩派出所」,這座建築物從戰後一直由警方使用到2008年都還在。派出所的設立與治安有關,日治初期抗日事件層出不窮,此地亦有鐵國山事件,總督府為有效統治臺灣,藉由「警察制度」,和「保甲聯合會」制度管控臺灣人民社會。溝壩警察官吏派出所即是當時的產物,而照片中的建築物則是在昭和12年(1937)興建。
然而隨著二戰結束,日本戰敗,國府來臺,也接收日本留下的諸多公共設施,而溝壩派出所在接收後仍維持其功能一直到民國97年。當時警方認為派出所建築廳舍過於老舊打算拆除重建,原地主後代認為應當返還土地。
新規畫興建的溝壩派出所選址於崙峰里大崙聚落,由雲林縣政府向臺糖購得位於芭蕉溪畔仰山橋旁共589坪土地,並在民國99年4月動工興建地下1層、地上2樓的建築。返還後的舊溝壩派出所建物在該年遭到拆除的命運,可謂殊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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