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紀念碑」,建於八堵火車站旁,1993年(民國82年)2月,由二二八受害者家屬(罹難站長李丹修、副站長許朝宗的遺族)推動建碑,1994年(民國83年)興建完成。紅磚拱門碑體上有火車頭的造型,並於其下,躺有倒地受難者的群像拼貼,「228」、「八堵站罹難員工紀念碑」的金色字體醒目。
1947年(民國36年)3月1日,在八堵附近,傳出中華民國政府的軍隊有人被打的消息。由於「二二八事件」,全臺民怨四起,各地都爆發官、民衝突,而中華民國政府面對不得民心的問題,選擇武力鎮壓,肅清人民、臺灣菁英,繼而將「二二八事件」延燒成「三八全臺大屠殺」(March Massacre)。
3月11日早上9點多,2輛軍車駛抵八堵車站時,隨即以機槍掃射行人,當場有謝清鳳等人被槍殺死亡;隨後,又進入八堵車站,帶走站長李丹修、和其他在站裡擔任重要職務的職員共8人、基層員工若干人。押上車後,生死不明,再也沒有人見過這些人了,總計有17位無辜的火車站員工遇難。
1996年(民國85年)7月,「二二八事件」的補償金發下了,每人600萬元。然而,50年來精神、物質的雙重損失,以及受難者尊嚴、心靈上長期歲月的煎熬和磨難,又豈是任何物質代價,所能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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