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是道卡斯族人的主要獵物,鹿皮可製保暖衣、坐墊,鹿麂醃漬為脯,或製鹿酒、鹿肉(族語稱為baha),包含生鹿肉或肉乾,是道卡斯族人傳統祭祖(patay)不可缺少之祭品,更是道卡斯族人的主要食物來源。根據康熙36(1697)年,郁永河所撰的《裨海紀遊》指出:「在經過竹塹、南港途中遇麋、鹿、逐隊行,甚夥」,顯示當時梅花鹿數量之多,才能與當地道卡斯族的生活飲食緊密相連。
而鹿皮的重要性,隨著時代不同而有所改變。早期的鹿皮除做為原住民衣飾外,也用於喪葬包裹屍體、成婚之聘禮或犯罪之贖罪品。在17世紀後,荷蘭人與中國人先後進入臺灣,鹿皮成為重要的貿易貨物,當時荷蘭人經常用生活用品或奢侈品與原住民交換因而得到鹿皮,爾後荷蘭人實行「社商」制,所捕獲之鹿匹,均需繳稅並且外銷。在荷蘭人撤退後,漢人農耕地快速地擴張,使得鹿群遭受嚴重的捕殺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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