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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啟華

高雄人。曾以《岸邊馬路》入選第7回(1933)臺展西洋畫部,畫作簽名以「KeiKa Cho.」落款,「KeiKa」為「啟華」、「Cho.」為「張」的日文讀音。根據1933年《臺灣日日新報》的初入選者採訪報導,張啟華「1932年日本美術學校畢業,在學中師事大久保作次郎,曾入選槐樹社、獨立展、白日會等等」,記者拜訪其高雄市鹽埕町的張宅,張啟華向記者表示:「臺展出品這是第一次,趁此機會將設置畫室,今後會更努力」。根據1927年《Atelier(畫室)》雜誌的介紹,「日本美術學校」本是紀淑雄1917年創設的「美術研究所」,於翌年4月改稱,其繪畫科分第1部與第2部,前者為基礎的初等教育,後者為專門教育,修業年限各為兩年;張啟華1929年赴日,故應是從第1部開始就讀。1933年與高雄富豪林迦的長女林瓊霞結婚,4年後成為被告,根據臺日報的報導,原告是台南的「百萬長者(百萬富翁)」劉瑞山之子劉青江,兩人因遊興(玩樂)費的「割勘(均攤)」2圓65錢而鬧上法院,令人噴飯。

基本資訊

  • 別名
    白川啟華
  • 讀音
    チョウ ケイカ(Cho Keika)
  • 介接機關
    財團法人陳澄波文化基金會
  • 性別
  • 出生地
    臺南廳打狗(高雄)支廳前鎮庄
  • 出生年月日
    1910.11.10
  • 卒年月日
    1987
  • 來源
    1.〈初入選の人々 旧作を出品 張啓華君語る〉,《臺灣日日新報》,1933-10-25(版7)。2.《現代‧前瞻-打狗美術的開拓者:張啟華百年大展》(圖錄),高雄市立美術館,2011。3.林保堯,〈閱讀張啟華-1933年的一則公刊紀聞〉,《藝術學》第27期,2011-05,頁221-301。4.〈学校と研究所 日本美術学校〉,《アトリヱ》第4卷第3號,1927-03,頁130-131。5.〈僅か二圓の訴訟 百萬長者と富豪の息子同志が遊興費の割勘で〉,《臺灣日日新報》,1937-06-27(版5)。
  • 父母
    父張唐;母孫牽
  • 兄弟姊妹
    兄張啟周
  • 配偶
    林瓊霞
  • 撰寫者
    李淑珠
  • 臺府展入選屆別(年)
    臺展第7回(193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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