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神社創建於昭和12(1937)年,坐落於通霄鎮虎頭山公園內,原為日治時期推動皇民化運動所建,後由國民政府改為忠烈祠,具雙重歷史意義,民國91(2002)年被列為苗栗縣歷史建築。本社原主祀天照御大神及在台殉職的北白川宮能久親王,二戰後被改建為「通霄忠烈祠」,供奉延平郡王鄭成功,拜殿四面開窗砌牆,屋頂改為閩式燕尾翹脊,所有「昭和」或日本相關字樣被刮除,改加國民黨徽,成了現今摻雜傳統閩式建築元素的日式神社。 通霄神社原有本殿、拜殿及幣殿,附屬建築有神官宿舍、社務所、手洗社等。本殿為神社最神聖之處,唯有神官主持重要祭典時方可進入,拜殿是主要的祭拜場所,幣殿則是進行祭儀、奉納幣帛之處。社前有鳥居,有空間區隔或入口之意,接著是通往拜殿的參拜道,以筆直的石板鋪設,隨山勢高低有道路或階梯,道旁設有石燈籠。神社因經歷荒廢及地震受損,現僅存本殿基座、拜殿、宿舍、社務所、鳥居、參道以及6座石燈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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