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攝於1956年,記錄的是在苗栗縣南庄鄉田美村,田美變電所之送電典禮,當天大人小孩都齊聚電廠前,慶祝送電順利。當時一般家庭主要電器用品是電燈,送電完成後,一般家庭才開始逐步添購收音機、電視等家電。這張照片,呈現的是當時臺灣基礎建設的進展,以及居民面對生活即將改善的欣喜。
臺灣電業始於光緒14(1888)年,由清朝台灣巡撫劉銘傳,於台北市創立「興市公司」並裝置小型蒸氣燃煤發電機,以低壓供應照明。雖僅維持了一個多月,卻是臺灣電業史之起源。明治37(1904)年,日人在龜山完成發電廠,為台灣地區開啟水力發電。大正8(1919)年成立臺灣電力株式會社,著手進行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並在台灣西部建造貫通南北之輸電幹線。昭和19(1944)年,全台發電總裝置容量為32.1萬瓩。光復之後的臺灣電力,從民國32-42(1945-1953)年為「接管修復時期」,以水力發電為主;民國34 (1946)年5月1日臺灣電力公司成立;民國43-54(1954-1965年)為「初步擴充時期」,水力與火力發電並重;民國55-63(1966-1974年)年為「火力高度開發時期」;民國64-74(1975-1985年)後進入「核能發電發展時期」,今日則是「能源多元化」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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