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嵵裡水仙宮「利涉大川」匾

嵵裡水仙宮「利涉大川」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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嵵裡水仙宮「利涉大川」匾

1、橫長形木匾,隱約可見由三道木料拼接而成,兩側有清代鐵鉤留存,匾面黑漆,字皆陰刻填金,中行勾邊題有「利涉大川」,且保有書法筆勁。上款為「咸豐癸丑年嘉平吉旦」,下款「記名總兵澎湖副將邵連科敬酬」。匾面「大川」字上處以脫漆可見木層,匾面上疑似有黴害。 2、據《清文宗實錄選輯》,邵連科咸豐三年原任澎湖水師副將,同年七月,因鳳山林恭之亂,被派往台灣鎮壓,十月升為海壇鎮總兵官,咸豐五年為臺灣鎮總兵官。本匾落款時間為咸豐癸丑年嘉平月,即咸豐三年十二月,時間落在他至台灣平亂後升官為海壇鎮總兵,因此落款署名官名為「記名總兵」「澎協副將」,可能因此獻匾答獻掌管舟船安全的水仙尊王庇佑其軍旅順遂。 3、另邵連科有傳見於《福建通志列傳選》:邵連科號捷軒,字邦善,閩縣人.少負大略;年十六,睹時局多艱,慨然曰:『大丈夫當馬上殺賊,安用毛錐為』?遂於道光十四年入伍,充督標水師營右哨.出洋緝匪有功,由外、額、千、把,洊升參游.尋擢澎湖協副將;連科單刀履任,眾軍皆驚.澎湖為七省要衝,在任三年,輯撫得宜,升海壇鎮總兵.無何,特簡為臺灣鎮掛印總兵.時臺疆不靖,聚黨橫行者甚夥,其魁桀咸受約束於土豪林文察.連科廉知文察之才可大用,遂羅致麾下,推心置腹.文察感知遇,力圖報稱;歷任勦撫,所向有功.連科乃錄其功而力薦於朝,奉特旨以參游用.厥後轉戰各地,功績爛然,卒以節終.當咸豐七年,粵匪猖獗,朝廷以連科知兵,特簡褔建水師提督,節制各鎮,督兵合勦;連科遂取道江西,以期截擊.然久歷行陣,舊創暴發.行次水口,折回就醫;才抵省,遽不起,年僅四十四歲(王國瑞撰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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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澎湖縣
馬公市
嵵裡里26-1號
數量
1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博字第1123702174號
2023-07-06 00:00:00.0
變更/修正
府授文博字第1133700325號
2024-02-16 00:00:00.0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種類
種類代碼
G3


種類名稱
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


年代
1853年
材質
尺寸
寬約140公分
保存環境
半開放空間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327號
主管機關單位
博物館科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9210405#6408
主管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
所屬主管機關
澎湖縣政府
評定基準
具有地方或族群之風俗、記憶及傳說、信仰、傳統技術、藝能或生活文化特色/有地方重要人物或歷史事件之深厚淵源者
保管單位
嵵OOOO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嵵OOOO


detailPage.fieldLabel.BOCH_CountryCulture_61.keepPlaces_address
澎湖縣馬公市嵵裡里26-1號


保存空間屬性
寺廟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無文資身分


法令依據
<<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款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受贈
出處或來源說明
1853年邵連科
指定(登錄)理由
1、具有地方或族群之風俗、記憶及傳說、信仰、傳統技術、藝能或生活文化特色:邵連科澎湖水師副將升任海壇鎮總兵官前所獻,具地方宗教信仰與航海經商史事之見證。 2、具有地方重要人物或歷史事件之深厚淵源者:邵連科離澎後,歷升海壇鎮總兵、臺灣鎮掛印總兵,福建水師提督,當是澎湖任武將後官階節節高升的代表。
代表圖像來源
〈澎湖縣百年歷史廟宇及教堂文物普查計畫(二)‧成果報告〉
典藏或財產編號
STG00664-P-106-0018
保存現狀
狀況穩定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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