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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埔鎮公所

新埔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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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興建史、使用變遷史 新埔在清嘉慶、道光年間(1795-1850)屬於淡水廳竹北二保所管轄,到光緒五(1879)年改設為新竹縣新埔堡。日治初期地方官制變動頻繁,明治三十(1897)年改設新埔辨務署,直屬於臺北縣。明治三十二(1899)年廢新埔辨務署,改隸屬桃仔園廳新竹辨務署。明治三十四(1901)年地方制度精簡,改為新竹廳新埔支廳,當時所轄範圍包含新埔街、大湖口、紅毛港、咸菜硼、大眉庄與貓兒錠等,可以說是今新竹縣頭前溪以北地區的政治中心。當時新埔支廳在廣和宮前方,由潘作霖等地方鄉紳將土地捐獻給政府作為新埔支廳用地。 大正九(1920)年新埔改隸屬為新竹州下新竹郡所管轄的新埔庄,新的新埔庄役場於昭和十一(1936)年開始興建,次年落成,並於昭和十八(1943)年升格為新埔街役場。庄役場原為一層樓建築,屋頂為寄棟造,屋面鋪設日本黑瓦。光復後改制為鎮公所,民國四十八(1959)年增建為二層樓建築,屋架已由木構架改為H型鋼屋架。新埔鎮公所整體建築設計對稱沈穩,具有官署建築威儀之形象。 建築相關之人物事件歷史 新埔支廳從明治三十五(1902)年設立至大正九(1920)年廢止,期間支廳首長皆由日本人擔任,明治四十二(1909)年以後改原來的街庄社制,設立新埔區,區長則由臺灣人擔任。大正九(1920)年改新埔庄,第一任庄長由潘成鑑擔任,後由蔡緝光、葉心榮接任,至昭和九(1934)年再由日本人富山富利擔任,歷任騰崎新吉、隈本宗善庄長,至昭和十八(1943)年新埔庄升格為新埔街,隈本宗善成為街長。 新埔庄役場即是在富山富利任內興建,富山富利將位址選擇至街尾,這個位置面臨新埔街主要街道,有寬闊的腹地,可以鄰接興建規模較大的庄役場建築,也是通往新埔街主要街道,在交通節點上的重要意義,更是進入新埔庄的入口,有其作為新埔庄行政中樞之象徵性意義。 建築場所精神價值 日治時期新埔庄役場的正式設置,反映的是新埔從鄉村聚落型態朝向現代化發展的地方進程,新埔庄役場建築,是新埔地區已然朝向新興城鎮發展的象徵。新埔鎮公所建築,結合了日本時代新埔庄役場與戰後初期增建的兩個階段,除地方治理的空間需求,也強化了其權威性。是為見證日治時期到現今地方治理的重要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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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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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埔鎮公所 / 授權人:國家文化資產網 /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BOCH_CountryCulture_12&id=20180625000002。
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空間、地域與遷徙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竹縣
新埔鎮
中正路776號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70100559號
2018-01-18 16:49:32.659
變更/修正
府文資字第1070100643號
2018-04-20 00:00:00.0
補充
種類
種類代碼
A6


種類名稱
衙署


現狀
保存良好,新埔鎮公所已無使用需求,提供給公家單位使用
外觀特徵
新竹縣埔鎮公所為二層樓建築,一樓始建於昭和十一(1936)年,民國四十八(1959)年增建二樓成為現今之樣貌。車寄牆身及台基表面皆飾以洗石子,女兒牆頂部以十三溝面磚收邊,車寄正面牆身頂端施作五個正方形凹槽,三向出入口之牆稜施作線腳,豐富立面表情。一樓台基表面飾以洗石子,並施作三條凹槽。 二樓正立面中央設計ㄇ形框架,並於框架中央設置4支間柱,柱間裝設門窗扇。窗洞下方牆面配合一樓台基,同樣施作三條凹槽及洗石子粉刷,窗洞周圍施作洗石子泥塑窗框,窗框、正立面ㄇ型框架及間柱表面皆以綠色洗石子作為表面飾材。 屋頂為寄棟造,屋面鋪設日本黑瓦,屋架已由木構架改為H型鋼屋架。新埔鎮公所整體建築設計對稱沈穩,建立官署建築莊重之形象。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新埔鎮公所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5510201分機600~612
主管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所屬主管機關
新竹縣政府
室內特徵
新埔鎮公所建築的內部,由於缺乏始建時期照片與仕樣書,目前尚無從得知當時的內部空間狀態。從現在的保存狀態來推測,公所一樓入口處往後棟延伸的橫樑、往左右延伸的橫樑,及其樑下落柱,應皆為日治時期的原物。
是否收費
是否開放
評定基準
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新竹縣
新埔鎮
泰陽段
391
緯度
24.8279529
經度
121.07130280000001
法令依據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之基準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106年-新埔鎮公所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研究報告
指定(登錄)理由
甲、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鎮公所建築結合日治時代與戰後增建兩個階段,在視覺意象上強化行政的權威性,說明地方行政中心建築樣式的整合與延續,表現出殖民時期與民國時期,在地方上殖民性行政機關風貌之特色。 乙、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鎮公所為雙層建築,昭和十二(1937)年完成一樓,為日治時期新埔庄役場,民國四十八(1959)年擴建為二樓,但與原一樓外觀十分協調,在建築演化與技術上,具有保存之價值。 丙、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新埔街於昭和十一(1936)年重新選址並興建庄役場建築,與地區產業、交通與教育各方面,同步邁向新發展。庄役場建築將市街空間重新整合,標誌出歷經清代自然形成的鄉村性格,為新興城鎮蛻變的里程碑。
網站名稱
google地圖
開放時間
目前進行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暫不開放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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