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興建史、使用變遷史 新埔在清嘉慶、道光年間(1795-1850)屬於淡水廳竹北二保所管轄,到光緒五(1879)年改設為新竹縣新埔堡。日治初期地方官制變動頻繁,明治三十(1897)年改設新埔辨務署,直屬於臺北縣。明治三十二(1899)年廢新埔辨務署,改隸屬桃仔園廳新竹辨務署。明治三十四(1901)年地方制度精簡,改為新竹廳新埔支廳,當時所轄範圍包含新埔街、大湖口、紅毛港、咸菜硼、大眉庄與貓兒錠等,可以說是今新竹縣頭前溪以北地區的政治中心。當時新埔支廳在廣和宮前方,由潘作霖等地方鄉紳將土地捐獻給政府作為新埔支廳用地。 大正九(1920)年新埔改隸屬為新竹州下新竹郡所管轄的新埔庄,新的新埔庄役場於昭和十一(1936)年開始興建,次年落成,並於昭和十八(1943)年升格為新埔街役場。庄役場原為一層樓建築,屋頂為寄棟造,屋面鋪設日本黑瓦。光復後改制為鎮公所,民國四十八(1959)年增建為二層樓建築,屋架已由木構架改為H型鋼屋架。新埔鎮公所整體建築設計對稱沈穩,具有官署建築威儀之形象。 建築相關之人物事件歷史 新埔支廳從明治三十五(1902)年設立至大正九(1920)年廢止,期間支廳首長皆由日本人擔任,明治四十二(1909)年以後改原來的街庄社制,設立新埔區,區長則由臺灣人擔任。大正九(1920)年改新埔庄,第一任庄長由潘成鑑擔任,後由蔡緝光、葉心榮接任,至昭和九(1934)年再由日本人富山富利擔任,歷任騰崎新吉、隈本宗善庄長,至昭和十八(1943)年新埔庄升格為新埔街,隈本宗善成為街長。 新埔庄役場即是在富山富利任內興建,富山富利將位址選擇至街尾,這個位置面臨新埔街主要街道,有寬闊的腹地,可以鄰接興建規模較大的庄役場建築,也是通往新埔街主要街道,在交通節點上的重要意義,更是進入新埔庄的入口,有其作為新埔庄行政中樞之象徵性意義。 建築場所精神價值 日治時期新埔庄役場的正式設置,反映的是新埔從鄉村聚落型態朝向現代化發展的地方進程,新埔庄役場建築,是新埔地區已然朝向新興城鎮發展的象徵。新埔鎮公所建築,結合了日本時代新埔庄役場與戰後初期增建的兩個階段,除地方治理的空間需求,也強化了其權威性。是為見證日治時期到現今地方治理的重要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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