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澎湖小法祭祀科儀

澎湖小法祭祀科儀
禁止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僅限公開瀏覽

澎湖小法祭祀科儀

當先民開拓澎湖之際,道教亦隨之傳入。澎湖縣廟宇法師派別有普庵派、閭山派、疑似摩尼派三派,小法與乩童均為廟宇最基本且最密切的神職人員,小法祭祀科儀為宮廟各種神明慶典、廟會表演重要儀式,為本縣民間獨具特色之祭典儀式。

下載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澎湖小法祭祀科儀 / 授權人:國家文化資產網 /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BOCH_CountryCulture_51&id=20130318000002。
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澎湖縣
馬公市
2
澎湖縣
西嶼鄉
3
澎湖縣
望安鄉
4
澎湖縣
七美鄉
5
澎湖縣
白沙鄉
6
澎湖縣
湖西鄉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1023700603號
2013-03-18 14:12:25.0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字第1023701749號
2013-07-08 00:00:00.0
公告更正民俗「澎湖小法祭祀科儀」基本資料、法令依據及增列行政程序。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字第1033700474號
2014-03-06 09:47:21.452
公告更正民俗「澎湖小法祭祀科儀」之登錄理由。
級別名稱
民俗
種類
種類代碼
F5


種類名稱
儀式、祭典、節慶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
本縣小法之培育,分為小法選取之方式、小法訓練的過程及內容。 小法選取之方式: 一.選取地方有名望者的子弟 二.選取有固定職業之青年 三.王爺捉小法 四.城隍爺捉小法 小法之訓練過程及內容,原則上小法的訓練以就讀國民小學1、2年級的學生為對象,培訓一屆小法最少要五個月的時間。其內容為: 1.開館:在鄉老、執事的支持,前輩法師指導,同門師兄弟協助下,由法師長主持,設教主神位後,擇良辰吉時開館,展開小法之訓練。 2.請教主、安教主、淨準小法:鄉老通知準小法於吉日清晨雙肩披紅綾,由家長護送到廟報到,次由法師長在四垂亭下洗淨準小法。 請教主: (一) 廟內科儀 (1)鄉老及法師長上香。(2)焚化淨水符令及鹽米符令。 (3)請壇:請王爺乩童降壇。 (二) 在廟外請普庵教主科儀:於廟外之西北方設案桌,擡普庵教主神位輦轎,在王爺乩童帶引下,出宮恭請普庵教主蒞廟教導小法,其科儀如下 (1)洗淨(2)開五營鞭(3)入神(4)請教主(5) 請普庵教主回廟 安教主: (1)開鞭(2) 召五營(3) 請普庵教主(4) 呈安教主疏文(5) 入神(6) 安座 淨準小法:請普庵教主回廟安座後在宮內天公爐下燒鉎鉈,此小法科儀疑似摩尼派及閭山派俗稱大洗淨,取鉎鉈時法師長以左手掌心握鹽、右手取鉎鉈交左手再放入洗臉盆,後淨準小法,廟方董事以毛巾為準小法擦拭臉部,表示為準小法除污穢。 拜教主: (1)指導準小法雙手半握拳於前胸行禮。 (2)次右腳先跪在拜椅墊上,後左腳跟進,雙手半握拳。 (3)上半身向前微傾,雙手撐在拜墊上,頭向前傾,參拜叩頭,完成一叩首。行三跪九叩首禮,參拜教主後即成為普庵弟子,次參拜天公及主神即為仙史宮小法。 點小法:法師長持神筆沾朱砂於案前,在小法的頭頂及嘴部點紅,點頭,意即打開小法的智慧;點嘴,表示使口齒清晰,學成後施法順利。 點咒語簿:法師長在供桌上翻開咒語簿,普庵派唸普庵大教主咒、閭山派唸閭山門下靈通使咒,法師長唸一句,小法跟著唸一句,次法師長持神筆沾案桌上之朱砂,在每一句咒文的下方點一下,稱之為點簿,一句一句點下來,表示學咒語順暢如流。 飲相公酒:(1)設虎爺桌供品(2)開鞭(3)請神(4)開鞭(5)飲相公酒 升大符:以黃色紙書寫大符,貼在廟內大殿桌上之橫樑,謂之升大符,升前先敕大符(使大符神聖化),敕符通常有2種,乩童持法器開五營或法師割舌尖,將其鮮血沾在大符敕令之字上,樂奏大三通升之,表示合境平安,欣欣向榮。
所屬族群
族群名稱
福佬


類別名稱
漢民族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主管機關單位
展演藝術科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9261141#234
主管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所屬主管機關
澎湖縣政府
評定基準
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地方性: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歷史性:由歷史事件形成,具有紀念性意義者/文化性: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
法令依據
<<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項第1、2、3、4款
指定(登錄)理由
1.「澎湖小法祭祀科儀」雖來自原鄉,但在澎湖各宮廟裡,隨著年度固定的祭祀和配合宮廟的各類活動,已然傳承數百年,不論是普庵派、閭山派、或者疑似為摩尼派的三個系統,於此一一被延續,透過祭祀科儀,澎湖小法仍然完全保留其傳統性,且在宮廟文化中占有相當崇高的地位。 2.澎湖宮廟眾多,小法系統雖全為上述三系統,但在各自發展的脈絡上,有其特色,各種法事和大型活動上,呈現在地色彩,諸如王爺信仰的迎王、送王;宮廟修建的入火、出火等。不但延續傳統的科儀,也有地方運作上的特殊作法,形諸於外的則從法服的搭配穿著,到法器上的應用,其地方性的特色和價值不言可喻。 3.「澎湖小法祭祀科儀」有其發展背景,各系統派別在各村發展上固然有其脈絡,但也有部分因故而停輟,再求助別村別派傳習。因此,有淵源深而傳承遠的眾多宮廟小法祭祀科儀,也有半途改絃而豐富了演變事蹟者,構築成一種既單純又時出成規的演化現象,其歷史性值得深入探討和記錄。 4.「澎湖小法祭祀科儀」是為廣大的信眾與他們信仰的神祇而服務,其傳承和科儀皆有定規,但在澎湖宮廟的演化與廟會活動的多樣性,使之結合成相當具有文化性的體質,無論在送王或者宮廟入火等大型活動的祭祀上,皆有繁複的儀式與豐富的詮釋,構築成十分可觀的「澎湖小法祭祀科儀」文化。
代表圖像來源
趙守彥

關鍵詞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