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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溝建德宮火燈夜巡

過溝建德宮火燈夜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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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溝建德宮火燈夜巡

相傳在清領時期,過溝與布袋兩庄曾在冤家港(現今團結橋處),發生過庄頭的械鬥,有庄民在械鬥過程中不幸身亡,加上早期庄內有不少大公堀(共有漁塭),發生多起庄民溺斃事件,因此鬼魂之說甚囂塵上。庄內信仰中心建德宮主神李大府千歲降駕指示以安營、夜巡的方式,來維持過溝庄的寧靜與庄民平安。夜巡時需有照明工具,早期尚無電燈,而火燈是當時人民生活照明的器具,於是庄民就以竹子和玻璃瓶及泥土製成火燈,配合神明出巡遶境的儀式,沿著過溝街道一直到整個村落,以祈求過溝居民在鬼月都能平安,此活動流傳至今,過溝的居民每年在農曆的六月底最後三天晚上,無論男女老幼,都提著自製火燈,沿著過溝街面一直巡視到到冤家港,沿途鞭炮轟隆隆、陣頭鑼鼓喧天,十分熱鬧。 先民藉由宗教信仰之力量來撫慰心靈,因而衍生出六月底的火燈夜巡,在歷經百年的歲月洗禮,從趕鬼之說演變至今的火燈文化,對過溝人而言,火燈夜巡不只是單純的宗教活動,它所象徵的是代代傳承的精神意義,更展現了過溝人團結合作的社區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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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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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溝建德宮火燈夜巡 / 授權人:國家文化資產網 /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BOCH_CountryCulture_51&id=20111007000001。
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嘉義縣
布袋鎮
過溝建德宮及過溝庄內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00007143號
2011-10-07 09:03:19.0
級別名稱
民俗
種類
種類代碼
F5


種類名稱
儀式、祭典、節慶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
每年農曆六月底最後三天,過溝的信仰中心「建德宮」都會接連三天舉辦持火燈夜間祈安遶境,在活動前幾天,庄民老老少少自己都會先尋覓竹子、玻璃瓶和泥土,來DIY自製火燈,至活動日當天,午後庄民會拿著火燈至建德宮廟前集結,並裝入番仔油(煤油),待天色昏暗後,建德宮與境內各廟宇神明大轎、大輦、神乩、宋江陣、獅陣、鑼鼓等陣頭,與持火燈庄民齊聚建德宮廟埕,在眾神祇陸續降駕點五營兵後,於建德宮主祀李大府千歲(大王爺)降駕神乩指示出發後,所有參與活動隊伍依序沿著過溝庄街道鑼鼓鞭炮喧天巡遶,一直至冤家港(現今團結橋處),沿途中若有不乾淨,大輦及神乩會即時進行消除或驅趕等不同之儀式,若是較複雜,會在當晚遶境回廟後,再由大王爺擇定處置方式,次晚聚集更多神祇及持火燈之群聚,再進行處理(如:過火儀式、袚除鬼魅侵占之物、下水淨魚池或溪溝),連續三天巡遶進行安五營及巡視庄內環境,以維持村庄之平安,在最後一晚巡遶境,會依照傳統禮俗,在午夜子時前完成一切祈安遶境活動入廟,建德宮主祀大王爺會在活動結束前,降駕出符令水,供庄民取來飲用,以保護庄民平安。
所屬族群
類別名稱
漢民族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5-3628123#310
主管機關名稱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所屬主管機關
嘉義縣政府
評定基準
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地方性: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歷史性:由歷史事件形成,具有紀念性意義者/文化性: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 《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保存者/保存團體
財團法人臺灣省嘉義縣布袋鎮過溝建德宮
指定(登錄)理由
過溝的居民每年在農曆的六月底最後三天晚上,無論男女老幼,都提著以竹子、玻璃瓶和泥土自製的火燈,配合神明出巡遶境的儀式,沿著過溝街道一直到整個村落,以祈求過溝居民在鬼月都能平安,沿途鞭炮轟隆隆、陣頭鑼鼓喧天,十分熱鬧,此活動流傳至今已逾百年歷史,火燈夜巡不只是單純的宗教活動,它所象徵的是代代傳承的精神意義,更展現了過溝人團結合作的社區凝聚力。本民俗活動為本縣布袋鎮過溝地區重要的民俗活動,具有傳統性、地方性、文化性及歷史性,爰予以登錄為民俗。
代表圖像來源
趙守彥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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