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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營縣府日式木造官舍

新營縣府日式木造官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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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營縣府日式木造官舍

本田三一原籍為廣島縣賀茂郡廣村1365番屋敷,出身身份為平民。本田三一在臺灣的相關紀錄中,並未發現其有後代子嗣,僅有一位夭折的養子。本田三一初來臺的時間,大致為1919年(大正八年)6月4日,寄留於臺北市艋舺新起橫街1丁目152番戶林力藏氏戶籍內。該年的日日新報也有過一篇關於本田三一的報導報導,描述臺北市新起街27歲的本田三一,是一個擅長石工的人,應對了戶籍資料內容所載事實。 此後,本田三一陸續在現嘉義縣番路鄉、嘉義市、水上鄉等地活動,本田三一也曾在宜蘭頭城鎮與長兄本田信久居住過。1923年(大正十二年)12月1日,本田三一再度由本籍地回臺,此時其職業登載改為土木請負業者,日後轉寄留到新營時,職業登記又改回石工。1934年(昭和九年)的報導卻指出新營當地一位土木包辦業者本田三一氏,由此報導可以映證本田氏在新營活動期間仍為承包土木工程的請負業者。本田三一在臺灣最後的戶籍記載,為新營街王公廟107番地的戶籍登記,同一戶內,雇傭了不少人,從戶籍內人口組織架構來看,本田三一不但仍然從事土木請負工作,此時已有相當規模的工班協助執行工程施作。本田三一在臺最後的戶籍登記,依舊以寄留方式居留於新營,長達二十餘年的時間。本田三一遷徙至該番地登記時間為1938年(昭和十三年),前一年本田三一取得該筆土地所有權。本田三一屋邸的興建時間,結合地籍及戶籍資料的內容來判斷,大致應當於1936~1938年(昭和十一至十三年)間興建。本 田三一除了是石工也是土木請負業者,極有可能自立營建該住宅。從現存建築的規模與空間結構判斷,該建築某種程度也反映著當時本田三一對於空間營造的需求。 本建築所在戶籍登記,大約從中日戰爭爆發後,便有日籍人士寄留於此,分別為戰時1938年(昭和十三年)、1943年(昭和十八年)及戰後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這些人應當都在此居住到戰爭結束。依據新營當地日籍人士戰後留滯的狀況來看,多數日籍人士最晚在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左右回返國內。本建築也應該使用到同一時間,方才移轉。本田三一於二戰始回日本,財產由財政主管機關接收原公有財產部分。本建築物大約於1951年(民國四十年)由國民政府接收,並且交由臺南縣政府管理使用產權,一開始是財政局管轄,後由縣長秘書居住。2007年(民國九十六年)交由國有財產局負責及私人企業收歸國有轉播公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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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空間、地域與遷徙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南市
新營區
大同路39號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0990130592A號
2010-05-28 10:44:24.0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外觀特徵
本建築之外部構成可分為三大部分,分別是磚造基座、雨淋板牆身、山型瓦頂,地板構造業經大幅變更。 基座高12寸紅磚疊砌,表面以水泥砂漿粉光,垂直面留設矩形通氣口,以避免潮氣上升破壞檜木地板。 雨淋版2分厚,10寸寬,從下往上交疊並另以垂直檜木條固定,構成牆身之外皮。 屋面材料與形式,於本屋、南北向緣側、便所屋頂、台所屋頂,現況屋面水泥瓦,現場拾有瓦片廠商印記 ,然於試掘過程中也發現有日式黑瓦殘跡,屋頂形式為四披水的寄棟型屋面。 平面外側高為1尺7寸連續的磚造勒腳牆環繞,連續基礎牆面開設有通氣孔附有鐵柵,地基也鋪設一層厚度約2寸1分卵石,阻隔地面潮氣上昇,又灌注4寸5分厚PC地樑,加強結構。緣側空間下方外側的獨立基礎則為磚造放腳上置放方木柱,磚造獨立基腳長寬7寸5分高1尺,後放腳1寸8分高6寸,最後為厚6寸的PC層阻絕潮氣上昇。 牆體皆為真壁構造,竹木舞造壁採傳統日式的「竹小舞」,將竹子切分為4到8等分竹片,垂直及水平間距採規整的相互交疊,交叉處使用稻桿編綁作為拉力材料,外層依傳統左官技法施作壁塗,抹上黏土,最外層再塗抹白石灰粉刷,天花回緣以上不施粉刷。牆體延伸於天花上方2尺4分,為增加屋頂層之透氣空間,減少濕氣蓄積。外牆部分為下見板構造,自室內向外主要分為四層,其厚度3寸3分,第一層以土壁、第二層為編竹夾泥牆,第三層為空氣層、第四層為由下而上鋪設之下見板。 玄關「引戶」為「格子」門,上方另設有左右推拉窗,保有透氣及透光性,置於正式出入口;後期另有施加紗門,以利保持室內通風和蚊蟲飛入。設於前緣側處,除連接室內外空間,上方另設有左右推拉窗,保有透氣及透光性,格子窗部分,分割以中間三等分方式為主。窗戶以洋風等距分割樣式居多,僅於便所及台所對內之處屬日式木欄間,或突出牆面30公分至45公分之「出格子」藉由崁在柱子的板材承載重量。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內部構造、屋頂磚瓦破損待修。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臺南市政府
建築所有人
台南縣政府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
主管機關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2213597
主管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室內特徵
本建築型式與明治維新之後日本住宅相似,也受到「書院造」與其特色的影響,並加入西式空間。 由正門入口進入之「踏込」與「玄關」,再往右邊是並聯的「客室」及「座敷」。「客室」與緣側面向前庭園;「座敷」與「續間」附緣側面向後庭園。兩組空間因其景觀方向不同,有各自的觀景庭院。 建物面積約55坪,為民間私營宅第較大類型建物。入口玄關最為華麗,推測外觀為當時所流行的入母屋造及洋式門拱,進入正門前會踏上仿石之三合土面,踏上一小階梯,進入室內。營造遵守日式和風建築的尺寸規格。在室內空間格局上採標準的褟褟米尺寸作為空間分割的模矩。另外較特殊之處為設置兩處廁所。一處設於風呂、炊事場附近,另一廁所設於座敷續間旁。 大木構架由柱、樑及貫穿柱間「貫木」的水平材所構成的日式木構架。柱間配置尺寸為兩根柱子的中心點為一「間」模具為6尺。柱子尺寸為3寸6分,表面未施加彩繪保持木料原色,使用樹種為紅檜。橫跨柱間上方的軒桁(大樑)斷面為長方形,主要用來承載屋頂載重。貫木則為柱間的水平支撐材,也是竹木舞造壁之牆骨,貫木與柱子接合處利用小塊木料加強固定。整體模矩以6尺型成柱網,最大跨距達12尺,較大跨距的空間以押入空間補充較為密實的柱網,但東側便所及後緣側,無法完全套入標準的模矩尺寸。 居室之地板架高脫離地面1尺5寸,地板下設有通氣孔,主結構體周邊設置連續磚墩,上方銜接土台為4寸7分,土台間的大引,採用尺寸較小的原木約為Ø3寸3分,與土台採蛇頭榫相接,上方根太約為1寸6分的角料組成。構造材料全為磚砌,表面粉刷為水泥砂漿。 內部平面為磚造的獨立基礎,下方使用三塊紅磚平舖成三角形,隔一層PC後,設置尺寸長寬皆7寸5分,高度為1尺2寸的方形基礎,配置方式因空間形式不同而密度有所不同,東西向間隔為2尺設置一方形基礎,南北向間隔於北向相隔2尺1寸,南向相隔3尺8寸。 室內地坪應接室及台所現況為磁磚地坪,應為三合土地坪,前側便所及風呂為磁磚原貌,緣側現況皆於木地板上方鋪設PVC地坪。 天花為檜木製竿緣天花。天花之上為支撐屋面之杉木構造屋架架為和小屋形式傳統日式屋架,於角隅處無打火樑,以十字補強方式抵抗側向力。
是否收費
是否開放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南市
新營區
大同段
179
緯度
23.310295
經度
120.322405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補助辦法第4條。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歷史建築新營縣府日式木造官舍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計畫(2013)
指定(登錄)理由
1.新營縣府日式木造官舍建於日治時期,具歷史年代,建物現況外貿保存完好,在都會地區具優雅氣圍,值得保存。 2.本木造官舍大部分為檜木材,其構造作法相當細緻,為研究日式木造建築之價值個案。 3.縣府唯一保存較完整的木造官舍,與南邊山川溝搭配,可形成面狀景觀區,對未來都會發展有所助益。
網站名稱
弎弌-和茗園「本田三一宅」|Tainan|Facebook
開放時間
星期一 休息 星期二 休息 星期三 10:00–18:00 星期四 10:00–18:00 星期五 10:00–18:00 星期六 10:00–18:00 星期日 10:00–18:00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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