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麻豆港位於水堀頭,其名見於蔣毓英(台灣府志)的康熙二十六年(西元一六八七年)左右,又康熙五十六年編撰完成的諸羅縣誌記載:「麻豆港、海汊,商船到此載糖、菁貨物」,而乾隆二十年(西元一七五五年)麻豆港道淤塞,因此麻豆港水堀頭遺址之三合土建構,創建年代及其上層人群生活遺留之文化層,約介於十八世紀中葉至十九世紀初期,相當於清乾隆年間至道光年間。較早之地層應屬清領初期之文化遺留。較早之地層應屬清領初期之文化遺留。 (二)1942年國分直一曾指出麻豆水堀頭地區發現巴圖形石器。 (三)2002-2003年臺南市政府委託中央研究院林玉茹、劉益昌進行「水堀頭遺址探勘試掘暨麻豆港歷史調查研究計畫」之歷史與考古學研究,其中首度以考古發掘方式進行地方上爭議多年的疑似古碼頭三合土遺跡之研究。 (四)2008年再次委託劉益昌進行「麻豆水堀頭遺址考古調查發掘研究計畫」,清理原鳳池周遭之古碼頭區域,並進行古航道區地層探勘,確認大湖文化層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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