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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螺振文書院

西螺振文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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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螺位於濁水溪南岸的沖積平原上,清領時期為臺灣府彰化縣西螺堡,後改隸臺灣府雲林縣西螺堡。此地為中部地區交通轉運點,早年民風強悍,武學盛行,人文教化稍嫌不足,地方人士在詩社振文社王有成等人倡議下成立振文書院。振文書院前身為文昌帝君祠,是嘉慶2年(西元1797年)由紳士廖澄河等捐建。嘉慶18年(西元1813年),在振王有成等諸生,有感明禮教化之重要,遂起而倡議成立書院,也在廖澄河等人熱心捐助下,於翌年成立振文書院,振文社並獻有「千秋書祖」匾乙方,以資慶賀,兼作為期勉。書院初建時為木構土埆磚牆之建物。 至道光元年(西元1821年),廖澄河等人再度捐資擴建書院,成為「一宇一亭,右廊六間」的規模;且在書院左前方興建魁星樓,供士子膜拜兼有庇佑文運之用。振文書院位於西螺東南郊,自成立以來,即為地方士紳會聚酬唱之地,也是莘莘學子讀書聯誼之處。其內常設有地方社團,於發展地方文教,獎勵學術,正清人心方面,均不遺餘力,是為該鎮首學。且書院不僅在教化興學上貢獻良多,於肅清煙毒上亦有相當貢獻。緣由清領末期煙毒遺害地方,該院遂創儒宗神教堂,倡議戒煙毒,受感化之癮君子紛紛棄煙器於院前予以焚燬,據聞受戒者只需服院中爐丹,並汲飲院中古井水即可戒毒。 振文書院創建以來,迭有修建,每隔十來年就有一次,可謂十分頻繁。其材料或沿用或新作,新舊混陳,有嘉慶年間者,也有晚近者,但大體上形制規模未變。振文書院無山門與後殿,為單進之格局,在臺灣現存或可考之書院中較為特殊。之所以如此,民間有一傳說,饒富趣味。略謂書院後有座觀音亭,亭與書院間有片麻竹林,該竹林出產之竹筍味美鮮嫩,博得地方讚譽,俗傳「觀音亭的竹筍最好」,遂不忍剷除,闢建後殿,乃一直保持單進之形制。振文書院為雲林縣碩果僅存之古書院,目前有「振文書院管理委員會」負責書院之維護與清掃。書院平日有不少學子前來自修,許多善男信女亦早晚來此上香禮拜,可以看出鎮民對其感情之流露。而廟內供奉文昌帝君與朱子牌位,膜拜之餘,於教化人心,正益世道自有其貢獻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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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雲林縣
西螺鎮
廣福里興農西路6號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0962401504號
2007-10-25 00:00:00.0
級別名稱
縣(市)定古蹟
種類
種類代碼
A8


種類名稱
書院


現狀
為單進雙護龍的格局,正殿與護龍間以過水亭聯繫形成工字形配置,清領時期雲林縣四大書院碩果僅存建物,仍保存古風。
外觀特徵
振文書院為明理教化的場所,所以在裝飾的部份以淡雅為主,木雕與彩繪是表現的重點,正殿著重於透雕的表現,拜亭則是以細膩的浮雕為主。彩繪以青綠色為主色,裝飾題材偏於文場的選擇,但不外乎是忠孝結義與花鳥等。立於拜亭的「千秋書祖」的匾文,為振文書院最具歷史價值的文物之一。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山門、拜殿、正殿、左右廂房
使用情形
振文書院位於西螺東南郊,自成立以來,即為地方士紳會聚酬唱之地,也是莘莘學子讀書聯誼之處。其內常設有地方社團,於發展地方文教,獎勵學術,正清人心方面,均不遺餘力,是為該鎮首學。而書院不僅在教化興學上貢獻良多,於肅清煙毒上亦有相當貢獻。 緣由清領末期煙毒遺害地方,該院遂創儒宗神教堂,倡議戒煙毒,受感化之癮君子紛紛棄煙器於院前予以焚燬,據聞受戒者只需服院中爐丹,並汲飲院中古井水即可戒毒。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振OOO
建築所有人
西OOOOOOOOOO
土地所有人
振OOO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觀光處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5)5523218
主管機關名稱
雲林縣政府
所屬主管機關
雲林縣政府
室內特徵
本書院形制單純,建築共分五部,分別為山門、拜殿、正殿、左右廂房,民國78年整修之後,改以三開間,歇山屋頂的閩南式山門取代;拜殿建築形式為正面三開間軒亭的作法,頂上燕尾剪黏雕飾細緻;其後之正殿同為三開間之建築,形態上較之拜殿更為簡樸,因此書院內主要以拜殿作為視覺焦點之所在,然內部木構雕飾仍極為細緻華麗。左右之廂房與附屬建築多為日治時期與更後期之營建產物,簡單的磚造建築物以過水通廊與正殿相接,反而具有烘托主體建築的效果。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雲林縣
西螺鎮
新街段
1649
2
雲林縣
西螺鎮
新街段
1669
緯度
23.794425339735
經度
120.464491810648
法令依據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
影音多媒體圖片
檔案網址


拍攝者
雲林小分區


多媒體名稱
西螺鎮文書院現況照


拍攝時間
2022/04/26


檔案網址


拍攝者
雲林小分區


多媒體名稱
西螺鎮文書院現況照


拍攝時間
2022.04.26


指定(登錄)理由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於95年後,才明訂詳細規範須填寫相關指定理由,西螺振文書院未有紀錄相關指定理由依據。 其原為內政部公告指定臺閩地區第三級古蹟,於2001年修法後,視為縣(市)定古蹟。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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