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古城位於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城北里、城西里3處,興建於1879年(光緒5年),是由臺灣兵備道劉璈負責籌款並繪圖,恆春縣首任知縣周有基負責督造,並鳳山及嘉義2縣多位士紳分成5段各別承築縣城的工程。恆春古城為全臺灣保存較完整之「清代臺灣土城」。恆春古城於1985年由文化資產局指定為國定古蹟,目前由文化部管理。 恆春古城主要架構分為城門、砲臺、城牆、涵(水)洞及雉堞、城濠、濠橋、卡房、窩舖、砲臺及慢道門。恆春古城起源於牡丹社事件後,沈葆楨帶領劉璈團隊來臺,依據中國傳統「兵法」與「勘輿」觀念,就現況地理規劃興建,為對抗列強侵略,加強臺灣的防務而督建的第1座城池,亦為受近代火砲防禦觀念影響,與佈署現代防禦兵器需求而設計之近代城池。由於地屬偏遠,物資缺乏,為典型清朝在臺灣配合現地就地取材而建立;且由於人力亦缺乏,是集合五大工作團隊,依據各自的土城作法,分段完成之「清代臺灣土城」。恆春古城周邊相關文物包含「自殺圖賴碑」、天后宮、恆春神社石獅、廣寧宮、「西鄉都督遺蹟紀念碑」。
本報告書分為第一章前言;第二章研究方法與流程;第三章恆春古城歷史調查;第四章恆春古城現況調查與測繪;第五章恆春古城破壞現況調查結果與原因分析;第六章恆春古城之修復構想;第七章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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