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解除髮禁&女校褲權報導」為《制服與髮禁》創作過程中作為關於不同時代學生校園生活回憶的素材之一,並於影片中穿插呈現,該影片為大抓周計畫教育協會創作「文化記憶」系列影片。本素材畫面構成主要以聯合報 2005 年 8 月 31 日〈髮禁 Bye!新學期看不到小平頭〉及 2015 年 10 月 15 日〈南女集體脫褲 爭短褲權〉兩篇剪報剪貼掃描而成,畫面呈現 2000 年後台灣社會及教育部在髮進及制服制度的鬆綁。
臺灣教育部於1969年公布學生髮式規定:男生以平頭為原則;女生則不得燙髮、長度不超過後頸髮根為準則。 在此之前,臺灣中學生雖然已有髮禁,但沒有統一的標準。
1978年,教育部修訂髮式規定,男生為髮長3公分、女生不得染燙,髮長以齊後頸髮根為準,不得低於領口,但兩側頭髮可留在耳垂下1公分。儘管80年代教育部已廢除髮禁規定,改由各級學校自行訂定服儀標準,然而髮禁仍繼續存在於校園中,直至2005年經過學生與教育團體的爭取,教育部終於正式明令各公私立學校不得規範學生髮型,髮禁始消失於多數學校中,往日男生三分頭、女生耳下3公分的國民記憶正式走入歷史。爾後,學生對於自體自主權力的意識更加抬頭,更開始出現廢除襪禁、鞋禁、褲禁等不合時宜規定的訴求,顯示出臺灣學生與校園間的摩擦與妥協逐步邁入新的階段。
基本資訊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大抓周計畫教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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