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八卷藝文志/藝術/戲劇/平劇,頁104-105。
所謂平劇是北京戲劇的簡稱,在台灣,清代以來,一直稱它為「正音」,戰後才依照大陸人稱呼而亦稱它為「平劇」或「京劇」或「國劇」。 依據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台灣省通志」學藝志藝術篇上記載,約在光緒十四年至二十年(公元一八八八~一八九四年)之間,曾有平劇團來台公演過。但本市何時開始有平劇演出,已無考據。日治時代大正後半期(約在公元一九二〇年代),「新竹座」戲院曾有中國大陸的平劇團公演「貍貓換太子」,嗣後北門鄭氏「進士第」、「鄭氏家廟」,也有請大陸平劇團前來搭台演出的記錄。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八藝文志〉,第104-105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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