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六卷選舉志下/中央民意代表之選舉/行憲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說,頁683-686。
第一次倡議召開行憲國民大會代表選舉,乃是因各省市未能如期依法辦竣國代選舉之工作,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常會於是根據總選舉事務所之呈請,於二十五年十月十五日決議「國民大會應延期召集,一俟全國各地代表依法選出,即行定期召集」,隨後因日本侵略的野心昭然若揭,政府為團結全國抗戰力量,於二十六年二月,國民黨三中全會決議在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召開國大制憲(註二),擴大全國參與國是的基礎。後因七七事變爆發,對日抗戰展開,各地選舉遂告中止。直到民國三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才真正舉行第一次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六選舉志下〉,第683-686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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