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志第四卷經濟志上/工業/基本工業/營造業,頁165-169。
營造業在國家經濟建設體系中,素有「火車頭」工業之稱,主要係營造業的關聯產業多達五十幾種,其本身產業的興衰,牽動整體經濟發展甚鉅,關係國計民生重大。 營造業包括土木及建築工程,電路及管道工程、油漆、粉刷等等,但以土木及建築工程為主體。土木及建築工程又包括一般土木工程及房屋建築。一般土木工程偏重於公共工程建設,而公共工程建設是國家整體建設的一環,因此公共工程建設與房屋建設同為營造業的重要營業項目。由於國內營造廠商的規模大小比例極為懸殊,為了避免資本薄弱廠商承攬金額較大工程,而影響工程品質,危害社會公眾安全,營造廠又依資本額多寡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同時限制各等級廠商承攬工程的限額。另外,為了使具有一定業績、經驗的業者,能達到合理經營的目標,採計等制度,在連續三年承攬一定金額以上工程業績的廠商,即可由丙等升乙等,乙等升甲等。
本件內容節錄自《新竹市志》,〈卷四經濟志上〉,第165-169頁。(新竹市:新竹市政府,民86年)
民國72年內政部公布地方志書纂修辦法後,新竹市政府即著手新竹市志叢書之修訂。歷經7年的資料整理,彙集各界學者撰寫編修,終於在民國86年出版八卷共16冊的集大成志書,將新竹市從史前至民國75年的歷史地理、政治社會、教育文化、地方經濟及人物等內容一併納入,不但是民眾了解新竹市的入門書典,也是協助後進學者研究新竹地方知識的基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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