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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生育習俗:做十六歲

馬祖生育習俗:做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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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生育習俗:做十六歲

「做十六歲」屬於成年禮的一種,父母會在兒童滿16歲時向臨水夫人答謝過去對兒童的庇佑,不過《97年連江縣民俗及有關文物普查計畫調查》指出,近年馬祖地區已鮮少人進行此儀式,多會併入結婚前的做出幼儀式。

根據該計畫普查表,馬祖地區的做十六歲習俗源於福州舊俗,在子女滿16歲的農曆八月十五日,兒童的母親會把房裡供奉的臨水夫人香位撤下,準備一副供禮、元寶到地頭廟裡的臨水夫人座前,答謝過去臨水夫人對孩子的庇佑。若地頭廟沒有臨水夫人的話,也可以在家裡進行儀式,又稱「分盆」(ㄅㄛㄥ ㄅㄛㄥˋ,puong puongˋ),通常禱詞會說:「感謝奶對孩子的庇佑,如今孩子年滿十六歲,請奶享用供禮後可往別家有幼兒的人家護佑,待再有下一個幼兒時再請奶來家保佑孩子。」等到元寶燒完前把香位、香腳撤下一起燒,燒完就算禮成,直到有其他嬰兒出生才需要供奉「房裡奶」。「分盆」的意義在表示:孩子長大成年了,今後可脫離「娘嬭」(ㄋㄨㄛㄥ+ ㄋㄝ+,nuong++)庇護,獨力面對人生大事。這也是近幾年牛角社區舉辦「做出幼」的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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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生育習俗:做十六歲 / 撰寫者: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 描述文字授權:OGDL 1.0 / 建檔單位: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Invisible&id=156856
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民俗與宗教
建檔單位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
馬祖的作十六歲是向臨水夫人敬謝作為兒童期間的庇佑,已年滿十六歲告別童稚階段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馬祖藝文協會(2009)。生命禮俗普查表。97年度連江縣民俗及有關文物普查計畫(信仰、生命禮俗)成果報告(頁414-465)。連江縣:連江縣政府。
所屬族群說明
閩東
舉行時間
村民滿16歲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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