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中國是一個男尊女卑,以夫為天的社會。宋代以後,更把女人的名節一事無限上綱,看得比性命還重要,誠如理學家程頤說的: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清末「儒林外史」作者吳敬梓曾因此寫了一則諷刺小說,描寫某家的女兒因為丈夫病逝而絕食殉夫,父親知道消息之後,竟說「你哭他怎的?他這死的好,只怕我將來不能像他這一個好題目死哩!」(見第四十八回〈徽州府烈婦殉夫 泰伯祠遺賢感舊〉)
有清一代,旌表守節有年的婦女主要有頒賜匾額、給銀建坊、入祀節孝祠三個方式,其中以頒匾和入祀節孝祠最為普遍。現今雲林縣境內仍存有節孝匾額一方,目前由北港高中收貯典藏。這方「天旌節孝」匾額乃是同治13年(1874)由閩浙總督李鶴年頒給儒士蔡汝鐸的妻子楊儒人的旌表獎勵。根據「雲林縣採訪冊」的記載,蔡汝鐸確有其人,其妻楊儒人,字安娘,父名楊天江。18歲時嫁給居住在大槺榔東堡的蔡為妻,夫婦結縭11載,先生不幸早逝,安娘開始了守寡的生涯,直到光緒13年(1887)謝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