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島集中營:思想改造、勞動改造的「新生」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新生訓導處,簡稱新生訓導處,另名莊敬營區,設立於1951年至1965年,位於今綠島鄉公館村將軍岩20號(舊址:公館村6鄰流麻溝15號,現為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原隸屬臺灣省保安司令部,1958年改隸警備總部。主要為一九五○至六○年代白色恐怖時期監管、改造思想政治犯最大型的集中營,兼具勞動改造和思想改造雙重功能。
內湖新生總隊為新生訓導處的起點,由保安司令部管轄,因監禁空間不足,陸續遷駐綠島新生總隊(新生訓導處的前身)。「新生」起初專指「匪嫌」和「匪俘」(主要是1949年古寧頭戰役的共俘),和「叛亂犯」(判決過的政治犯)是不同的指涉對象,但1951年因青島東路軍法看守所及分所爆滿,「叛亂犯」(判決過的政治犯)亦移監綠島新生訓導處共同管理(代監執行)。
自己的牢房,自己蓋
1951年5月17日,第一批已判決的近千位政治犯從基隆搭船抵達綠島,由西北邊的中寮登陸,步行到東北邊的新生訓導處,開始長期勞動、思想改造的集中營生活。初期因綠島建設與物資匱乏,因此該時期的監獄較近似「集中營」形式,犯人需上山砍柴、從事農耕及食品加工,已達自給自足,甚至到海邊打咾咕石,自己建造禁錮自己的牢房與營舍。
1962年臺東泰源監獄建成後,新生訓導處的犯人陸續移監,至1965年已僅存少數政治犯滯留。爾後新生訓導處時期的建物漸遭拆除,另成立警備總部感訓隊,直屬綠島警備指揮部,1991年由法務部接管,改立綠島技能訓練所,其間拆除新生訓導處時期的新生所砌的咕石克難房、圍牆,至2002年底裁撤由文建會(現改制文化部)接管。新生訓導處的部分建築遺蹟如打石牆、大門、岡哨、福利社等為原始建築外,並局部重建為現「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的一部分。
▲新生訓導處革命之門(出處:國家人權博物館)
思想改造與勞動改造下的「獄中再叛亂」
新生訓導處將「新生」分為三個大隊,每個大隊下轄四中隊,共十二中隊。據受難者李鎮州《火燒島第一期新生》撰述:十二中隊的代號為「團、結、新、生、同、志、完、成、革、命、任、務」,但忌諱使用八路軍名號,故無第八中隊,實際僅十一中隊。
每一中隊約120至160人集中在一棟長型木造營房內(形狀像多一橫的E字)。1951至1954年,有近百人的女性分隊和來自中國南日島的俘虜也拘禁於此。據陳勤的《火燒島記事》,1953年新生加上管理人員總數三千多人,與當時綠島的居民人口數相當。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復原建築(出處:國家人權博物館)
由於屬思想改造集中營,新生訓導處的生活以上課、勞動為主,課程內容九成以上是政治思想,包含精神講話、國父遺教、領袖言行、中國憲法等。勞動內容為自給自足的砍木材、海邊採礁石、生產班、徒步搬運補給等。並施以新生之間相互密告的抓耙子管理手段,二十四小時進行監控。
▲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內部展示場景(出處:國家人權博物館)
而1953年爆發「獄中再叛亂案」(另稱新生訓導處獄中叛亂案、綠島獄中組織案),多名新生被構陷遭受刑求並槍決。起因於新生訓導處發起「一人一事良心救國運動」,要求新生以寫血書、刺青政治標語等行動擁戴國民政府,但遭到抵制而失敗,因此以「阻擾管訓」為由,羅織意圖在獄中叛亂等罪名,構陷綠島再叛亂案,進行軍法重審改判死刑,共槍決十四人。
被歷史遺留下的十三中隊
當時的新生訓導營共有十二個男性中隊,每隊約一百二十、三十人。而倖存的受難者稱在囚禁期間不幸罹難者(病逝、自殺身亡、刑求致死、受槍決的同伴,在此病故的看守官兵,甚至是來此探監後悲痛跳海自盡的受難者之妻⋯⋯)為「十三中隊」。這些因故身亡而家屬未能領取遺體者,大都集中埋葬在「新生訓導營公墓」,位於「新生訓導處」與「燕子洞」之間面海的山坡下(今環島公路60號)。臺灣籍身亡的受難者遺體大多已被親人遷葬故鄉,目前仍有三、四十座外省籍的受難者遺體和墓碑就此被歷史留下,於此矗立隔海遠望。
▲第十三中隊公墓(出處:國家人權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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