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木雕法主公像,作坐姿姿態,表面施作塗裝、漆線盤飾粧佛技法。臉色黝黑,臉型輪廓橢圓,皺眉,雙眼瞠目,顱骨、顴骨與下顎凸出。鼻翼兩側、下顎、兩頰旁皆有植鬚孔,鬍鬚已斷裂脫落,腦後雕刻披髮。身著右衽寬袖衣,披法索,腰繫布帶,袍服漆線盤飾蟒紋。挺身端坐,雙足垂下,左腳向斜前方外推、右腳向內,作「文武腳」坐姿。左手橫伸向右,左手掌損毀,右手握拳持物向下置於腿上,持物已失,袖口向後上揚。本件屬於「脫椅」作法,臺座已失。 2.法主公又稱張聖君、張聖真君、張公法主、張公聖君、張法主公聖君,為福建永春安溪一帶居民所篤信之神。相傳法主公為宋代人,兄弟三人於福建永春入蛇洞與蛇精相搏,後收服蛇精被尊奉為神,另一說法為福州橋下有一深淵,河底有廟,法主公因以狗餵食河中的鱷魚,得以入廟參拜而獲得神力。法主公為臺灣法派法師所崇拜,奉為祖師之一。(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