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謝招治《臺灣光復後的交通工具》,橫幅、水彩畫,繪於1997年6月10日,畫作上左下角有「謝招治 1997、1997.6.10」之落款字樣,繪者自撰圖說為: 「臺灣光復後市區的交通工具,有腳踏車、三輪車和公共汽車,公共汽車是一般大眾的交通工具。當時的公車又破又舊,量又不夠,常脫班,車子過站不停,苦了上班族,等了好久好不容易看到車子來了,卻在你面前飛駛而過,真是氣死人了。大家就把公共汽車改叫公共「氣」車。還有當時有隨車的車掌小姐,她負責剪車票和開關車門,可是人多的時候連門都關不了,車掌小姐連站的地方都沒有,只靠一條鐵鍊掛在腰間把身體掛在車門口,車子就開走了,這種場靣時常在街上看得到。當車掌很辛苦,還常常挨乘客的罵,自然心情不好,就不會給乘客好臉色看,乘客就罵她擺一付晚娘面孔了。 光復後有從大陸撤退來臺的軍人,因為謀職不易,就從事拉三輪車的勞力工作,他們生活雖然辛苦,但是工作認真不計較車資,載一家大小也不加價,真的讓人佩服。」 2.本件被家屬整理畫作,歸類為「光復後的臺灣」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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