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物件為部分的1988年(民國77年)(1988年)7月7日出版之《自立晚報》,版號因為僅有部份報紙而無法辨識,能辨識的內容計有〈花卉農漁所需光與熱 盼降低收費簡化手續〉、〈臺汽調整公路段票價 交通處說明計算方式〉、〈風景遊樂區管理法規多如牛毛 行政體系疊床架屋〉、〈地籍圖重測事宜 將藉村里民大會宣傳〉、〈開放並鼓勵私人興學 邱創煥認具正面效用〉、〈臺鐵退輔費用 修正支給辦法〉、〈風景區規劃管理省縣幾無置喙餘地〉、〈釀酒葡萄果農收益低 將協助加工製造果汁〉、〈三重客運和解成功 蘆洲二站取消罷工〉、〈本縣未來發展調查顯示 環保與交通眾所關心 與北市合併大多支持〉、〈拾金不昧善行可嘉 司機王欽山受表揚〉、〈只是填平坑洞未舖柏油水泥 薏仁坑路照舊不通〉、〈機車待左轉區罕有遵守 路邊停車氾濫應加取締〉等等,另有眾多徵才廣告。 此物件《自立晚報》於1947年10月10日由顧培根創辦,此報紙曾因政治事件而遭到3次停刊,並且經歷4次大改組、6次搬遷。在1958年政府擬定「九項禁例」、「出版法修改」之後,《自立晚報》發表「無黨無派、獨立經營」的聲明,之後在1959年臺灣重要的社會運動人士吳三連入主《自立晚報》,而在吳三連於1989年去世後,因多有虧損,最終在2001年停刊。 國民黨政府於1945年接收臺灣之始,即派出中央宣傳部整頓臺灣報業,撤廢日治時期管控報紙的許可制度,改為登記申請制。因而雖然日文欄之廢除導致銷量縮減,但管制解除使得戰後初期的「辦報」大增。但是國民黨政府在二二八事件之後,發布戒嚴並且嚴格管控報紙發行,屢以「節約資源」、「端正文化」等理由施行「報禁」。在1958年,政府通過〈第五次出版法修正案〉,掌控臺灣報業。對此當時的香港《星島日報》在社論上指出:「自撤出大陸以來,昨日(修正案通過日)為自由中國最悲慘的一日,是最使人失望的一日!吾人為自由中國亡之命運危,為自由中國之前途哀,天乎!禍降我國,何以至此之極也!」 。(王天濱,2002。15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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