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七屆全國運動大會第四名獎牌為壓鑄法製成,呈扁平的圓形,雙面,厚度略厚,獎牌上方有一圓形孔洞,上有一小環與一大環相扣,應可作為穿繩吊掛之用。獎牌以浮雕、陽刻技法為主。獎牌正反面皆有多處細小的刮痕,並在浮雕圖案的縫隙間有嚴重的金屬變色、鏽蝕現象。獎牌正面周圍有一寬環邊飾,與內側環狀相呼應,中央高浮雕出圖案,底部一雙層台階暗示出射箭者的水平地面。射箭者赤裸著上身,小平頭,下著緊身三角褲,箭筒背帶橫過胸前,垂落在大腿後方;男子雙腿呈「大」字形穩穩地踩著地面,雙臂肌肉浮起,拉滿弓弦。射箭者以高浮雕呈現,並重複整體形象,增加構圖層次感與變化。台階下方陽刻一大「獎」字。獎牌背面亦多有紋飾,圓形「全運」徽章與兩側往上延伸的草葉裝飾,烘托出上方的主題:陽刻端正楷體文字,上至下、右至左地書寫:「第七屆全國運動大會」、「第四名」。 2. 全國運動大會最早舉辦於1910年,但並非穩定舉辦的賽事。第七屆於1948年舉行,是國民政府遷臺前於中國舉辦的最後一屆全國運動會,賽事在上海市體育場舉行。本屆運動賽事亦是戰後首次的全國運動會,上一屆在1935年舉辦。本屆運動會臺灣代表隊在男子田徑、拳擊、女子田徑、排球等項目取得好成績。金屬制獎牌為大量製造之產品,壓鑄法的模具可重複使用,製作過程快,且厚度、尺寸掌握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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