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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南新聞社出版《興南新聞》夕刊第4037號1942年(昭和17年)4月18日第1、2版

跟興南新聞社出版《興南新聞》夕刊第4037號1942年(昭和17年)4月18日第1、2版有關的相片,共2張
跟興南新聞社出版《興南新聞》夕刊第4037號1942年(昭和17年)4月18日第1、2版有關的相片,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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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南新聞社出版《興南新聞》夕刊第4037號1942年(昭和17年)4月18日第1、2版

  此物件為1942年4月18日出版的《夕刊興南新聞》第4037號,物件篇幅為單張雙面,共計2版(第1、2版)。物件內容要目計有:〈コ島は物凄い形相南側砲臺も全く沈默〉、〈正確無比の猛砲擊〉、〈海鷲獨特の夜間航法ダ-ウインの軍事機能潰滅〉、〈防空監視令を公布 五月一日より施行〉、〈少將に近級發令 壯烈な戰死と殉職の四大佐〉、〈輸送能力上不克能 米英の第二戰線展開〉、〈聯合國軍指揮權紊亂 ル米大統領濠とカ首相狼狽〉、〈香港行政區劃と行政機構決定〉、〈大東亞共榮圈內の食糧計畫要綱 重政總務局長が放送〉、〈駈迴る人間消火彈「我が隊長」決死の溫情書〉、〈一周年紀念式舉行 十九日奉公會本部で〉、〈勤王烈士の遺烈を欽仰 十八日に第一回勤皇祭を執行〉、〈國米戰敗•れ哀 獻金出し澁る國民〉、〈盛大な紀念式典 愛の法律公布されて滿二十年 けふ少年保護紀念日〉、〈燦たり•芝山岩精神 打ち建てた〝不滅の教育魂〞 全國師範修身書に輝く〉等。   興南新聞社,前身為臺灣新民報社,為日治時期臺灣人創刊的重要報紙之一。在前身《臺灣民報》時期,便自詡為「臺灣人唯一的言論機關」,在當時的政治運動脈絡裡有重要地位。後在1930年,《臺灣民報》更名為《臺灣新民報》,並於1932年改為日刊發售。1941年,在日本帝國發動南向政策的時局下,《臺灣新民報》改名為《興南新聞》,同時批判政府的言論趨緩。之後,《興南新聞》與其他5份報刊在1944年被臺灣總督府整併為《臺灣新報》。   日治時期的報紙刊行十分困難。日本政府於1883年 發表「新聞紙條例」,對國內報章出版以「許可制」、「保證金」加以規範,「新聞紙條例」大幅限制報章出版,使得64家報刊被迫停辦,是以被日本史家稱為「新聞撲滅法」。而在日治時期臺灣,在殖民地統治專法《六三法》中此條例被沿用,限制臺灣創報。無法負荷的保證金、許可制的箝制、禁刊事項的不清楚、警察的干涉等種種,都使臺人辦報十分困難。到了1937年,在戰爭時期新聞管制之下辦報更加困難(王天濱,2002。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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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文化部典藏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典藏網
日期
準確日期: 1942/04/18~1942/04/18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地名
製造地: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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