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及前公共租界法租界官有資產與義務債務清理委員會審查前法租界係爭公產等項問題、行政院訓令關於上海前法租界公董局於維琪政府時期對公有資產處分應為有效事、上海前公共租界工部局職業權益清理案、上海國華銀行信託部等呈為地產被上海市政府無償收歸公有請為合法之處理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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