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康高院檢察處電請解釋覆判確定之刑事案件由最後審理之覆判法院以裁定減刑所謂最後事實之覆判法院應如何認定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經覆判確定之刑事案件除覆判審法院為提審或蒞審判決外均以初判法院為最後審理事實之法院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