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咨轉請解釋經縣司法機關判處罪刑正在上訴之犯人是否喪失其公民資格與考試權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咨復示公民宣誓登記暫行辦法第三條第三款公職候選人考試法第九條第四款所載之處罰有案係指案經判決確定者而言僅由縣司法機關判處罪刑正在合法上訴中者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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