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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高院電請解釋刑法損害罪或民法賠償責任適用法律疑義

甘肅高院電轉請解釋刑法損害罪或民法賠償責任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甲用石擊斃踐食菜園之他人豬隻如係故意應成立刑法第三五四條損壞罪等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2/19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分則
  • 相關人員
    居正;孟昭侗;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4/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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