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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院為刑法第四十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適用疑義

青海高院為刑法第四十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適用疑義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青海高院為刑法第四十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適用疑義

青海西互地方法院呈請解釋刑法第四十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青海高等法院為刑法第四十條所稱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者係指法定最重本刑不包括加重或減輕情形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謂「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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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院為刑法第四十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適用疑義 / 授權人:國史館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drnh&id=015-010301-0061。
描述文字授權: CC BY-NC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史館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社會與政治,其他
建檔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全宗名稱
司法院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4/04
全宗號
015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刑法總則
相關人員
居正;劉文煒;夏勤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23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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