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貴州高院請解釋養子女遺產繼承疑義

貴州高院請解釋養子女遺產繼承疑義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貴州高院請解釋養子女遺產繼承疑義

貴州高等法院呈轉請解釋養子女遺產繼承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養子女為被繼承人時以其養方之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為民法第一一三八條所定第二至第四順序之遺產繼承人

下載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貴州高院請解釋養子女遺產繼承疑義 / 授權人:國史館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drnh&id=015-010204-0044。
描述文字授權: CC BY-NC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史館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社會與政治,其他
建檔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全宗名稱
司法院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7/07
全宗號
015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民事/親屬與家產
相關人員
居正;劉含章;李茇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8/30

關鍵詞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