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為更換公教人員四至十二月份日用品配購證函請綜合組查照轉知及總務處第四科通知職員中如尚有未領得配購證者即請於十月三十日以前填列申請表彙送合作社隨函檢附申請表式請查照,人事室為辦理公教人員優先配購證函陳行政局物資供應局南京辦事處公告各機關新任職員補領優先配購證應於本月七日以前檢同身份證造冊彙送辦理及離職職員之舊證應同時繳還暨新任職員或因故尚未領到優先配購證者均請於十一月六日上午十二時前開列名單連同身份證交由人事室彙辦請綜合組查照轉知與新任職員請領優先配購證應於每月一日至七日辦理請領手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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