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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申訴事件

中央政治會議函{#馬達#}電請示遇有官署違法處分應向何種機關提起行政訴訟經復在行政法院未成立前得暫行援用舊有之訴願法提起訴願;司法行政部呈擬上海律師公會會員救濟辦法;{#余棨昌#}{#老遇春#}{#簡文昭#}{#王本忠#}{#李克昌#}{#翁鼎新#}呈請恢復律師職務;{#韓世祥#}呈建議各地法院增設非律師登記許可撰狀規定以准人民申冤;{#張雲亭#}等呈換領律師證書請飭解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國民政府
  • 卷件開始日期
    1929/11/29
  • 相關地點
    江蘇-上海
  • 全宗號
    001
  • 全宗系列
    國民政府/司法/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總目
  • 相關人員
    馬達;余棨昌;老遇春;簡文昭;王本忠;李克昌;翁鼎新;韓世祥;張雲亭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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