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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新榮1955年10月28日日記補記10月21日

  此為吳新榮記載於1955年10月28日補記10月21日日記,本日吳新榮向警察機關申請遠行前往台北,目的有四,分別為出席省醫師代表大會、接洽縣志編撰人、採買藥品與探親;晚上抵達台北後留宿於家中。   1955年2月,受李鹿案牽連,被捕入獄,歷時4個月餘牢獄之災的吳新榮終於出獄,後又經2個月餘的文獻會復職程序後,終於於1955年4月11日正式復職於臺南縣文獻會,並於5月24日得到省方批准「復職手續」的消息,且拿到了「自首證」,整起事件的奔波乃告一段落,然而,在該時代下的入獄者雖經獲釋,但政府仍對其的監督與掌控仍嚴,即便當時吳新榮已出獄半年餘,政府對其的不信任感仍表露無遺,如10月8日時,佳里警察局以「防諜週」為由,去電吳新榮進行調查,隨後又率2名員警至家中突襲檢查戶口,對此,可謂不勝其擾,另外,當其欲前往他縣市洽公、開會、旅遊時亦皆須向警察機關申請旅行,獲批准後才得成行。

基本資訊

  • 日期
    西曆日期:1955/10/28/他類日期:民國44年10月28日
  • 相關人物
    吳雪金/吳朱里/張清瑛/吳壽坤
  • 資源類型
    日記
  • 語言
    中文
  • 作者
    吳新榮撰,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翻攝
  • 簡述的創建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介接機關/系統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審核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歷史分期
    戰後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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