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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新榮1955年4月22日補記4月20日日記

  此為吳新榮記載於1955年4月22日補記4月20日日記,鄭國禎與吳組長來拜訪,告知吳新榮為了復職所需要的證明書已提出申請,中午於小雅園宴客,下午王偉珍來訪,表示關於吳新榮證明書一事一定幫忙,晚餐於琑琅山房宴客。   日記中提到的文獻委員會,為台南縣文獻委員會,成立於1952年,吳新榮曾任委員兼編纂組組長;1954年10月吳新榮因受李鹿案牽連,而被逮捕入獄,隨之亦失去文獻會的工作,此事件為台南市工委案;1955年2月14日,吳新榮終於獲釋,然而,其對自己於文獻會能否復職,甚感關心,2月16日的日記提到「對保」、「店保」一事,且須待政府下付證書後始可復職,為了復職一事,整整折騰到吳新榮該年4月11日才終於接到復職命令,期間也尋求不少人士的協助以及建議,雖最終的復職命令於4月11日下達,但在程序上,仍須等待保密局相關證明,復職的程序才算告一段落,有鑑於此,文獻會吳組長、友人鄭國禎、王偉珍等人亦提供協助。 又,自上述例子可以得知在白色恐怖的高壓下,當受害者從獄中獲釋出獄後,仍不能消弭當局對其的懷疑,舉凡「對保」、「店保」、「證明書」等等保證與證明的措施,都是當局者對於不信任者採取之應對手段

基本資訊

  • 日期
    西曆日期:1955/4/22/他類日期:民國44年4月22日
  • 相關人物
    鄭國湞/王偉珍/陳春桂
  • 資源類型
    日記
  • 語言
    中文
  • 作者
    吳新榮撰,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翻攝
  • 簡述的創建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介接機關/系統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審核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歷史分期
    戰後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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