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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新榮1942年1月21日日記

  此係吳新榮寫於1942年1月21日之日記。吳新榮記述其為前兩周違反戰時燈火管制一事至兵事係道歉;繼前日於保甲婦女團講習會,今進行吳新榮生平首次的專題演講;而後以信用組合監查身分,巡查農業倉庫、澱粉工場、煉瓦工場等地;日後欲進行《民俗臺灣》佳里地方特輯號的文稿撰寫。   吳新榮雖一方面於1月17日的日記中提到前來看病的人不多,導致收入變少,又因40瓦燈泡之亮光漏出牆壁,至兵事係(與今日兵役課雷同)致歉,並請託降低原先五十元的國防獻金為三十圓。   保甲為日治時期沿用清代之制度,作為警察機關用來控制臺人的輔助機構,同時負擔民政的戶籍登記。進入戰爭時期,保甲組織成為國家動員的一環,不僅是保正、甲長,家中的女性同時須負擔起保甲婦女團的參與。與其他戰時下的婦女團體雷同,以醫療救護和慰勞傷患等動員為主,並於戰時配給制度中,擔任監督一職,呼應其民政、警政的雙重性質。吳新榮由於其醫師的身分,從日記中可知近期內,他時常在北門地區的保甲婦女團進行有關急救、護理相關的講習。

基本資訊

  • 日期
    西曆日期:1942/1/21/他類日期:昭和17年1月21日
  • 資源類型
    日記
  • 語言
    日文
  • 作者
    吳新榮撰,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翻攝
  • 簡述的創建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介接機關/系統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審核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歷史分期
    日治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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