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為吳三連寫於1980年4月7日之日記。當日上午吳三連與陶百川會面,一是討論謝坤銓關於美麗島事件後續處理之建議,另則是吳三連是邀請陶百川擔任吳三連文藝獎評選會主任委員,但陶百川以7月後要去美國療養而婉拒。中午吳三連約若菜正義與余聯璧吃午餐,飯後回家休息,之後再到圓山大飯店出席Seattle First National Bank Taipei Branch開業酒會。
本篇日記中提到吳三連與陶百川會面討論謝坤銓建議之事,謝坤銓希望吳三連能與陶百川等人聯名向時任總統的蔣經國提出建議,希望能給美麗島事件的8名犯人附諸感化,兩人商量之後決定等軍事審判之結果再說。關於美麗島事件的軍事審判,法庭於1980年3月18日開庭,歷經9天的辯論與審理後,於同年4月18日由警備總部軍事法庭公告判決書,應為本篇日記中提到之軍事審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