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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三連1980(民國69年)2月20日日記

本篇為吳三連 1980 年 2 月 20 日之日記,當日上午蘇東啟與蘇洪月嬌照約定來拜訪吳三連,向吳三連說明其在議會質詢時被控訴妨害公務罪之事,吳三連認為在議會質詢應有免責權,不應有妨害公務罪,應按議會規則處理之。下午吳三連與關中有約,關中說明美麗島事件中被關押者之起訴狀況,以及郭雨新回國之事應暫緩。   本篇日記中提到關中說起美麗島事件的後續處置,其中黃信介等人於將被送交軍事法庭以叛亂罪起訴,其餘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雖然在憲法中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之外,不受軍事審判」,然而在戒嚴時期,因《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戒嚴法》與《懲治叛亂條例》等法律規定,只要經認定是叛亂犯即便是平民仍可送交軍事審判。

基本資訊

  • 日期
    西曆日期:1980/2/20/他類日期:民國69年2月20日
  • 相關人物
    吳三連/蘇東啟/蘇洪月嬌/關中/吳逸民/李菱/郭雨新/陶百川
  • 資源類型
    日記
  • 語言
    中文
  • 作者
    吳三連撰,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翻攝
  • 簡述的創建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介接機關/系統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審核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歷史分期
    戰後
  • 參考文獻
    蘇瑞鏘,〈臺灣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不當核覆初探:以蔣介石為中心的討論〉,《臺灣文獻》63:4(2012),頁209-24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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