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諸族的文身與階級的標誌有關,與獵頭文化則無直接關係,所以日政府取締較寬。大致在北部諸族普遍受迫而廢止後,其他各族亦逐漸自行廢止。至民國三十四年(1945),日本投降後,排灣族的一些部落的貴族,因想恢復其階級制度以便享受特權,曾復行施術。如來義鄉諸部落會有三十餘名受術 ,但7主管當局及時阻止其死灰復燃,因此未會蔓延。一方面由於北部諸族教育普及和外界的接觸較多,使一些有知識的份子對文身的功用,觀念有所改變。如認為文身是為蠻風的遺習而覺得可恥;或文身的不美觀,甚至是醜陋,或有文身者下平地工作受人的歧視等原因,而有用藥品燒除或請醫生開刀除紋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