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卒於民國41年。幼年時持「清國上陸證明」隨父親渡海來臺,原本住在士林,後遷至基隆觀音町。成年後在田寮港畔做拖板車夫,由於基隆築港工程後,來基船貨甚多,於是進入基隆港碼頭工作,遂步成為苦力頭。
光復初期,由於基隆港碼頭工人四散,港務局與苦力頭們重新糾集後,將碼頭工人分為十大隊,並由省營通運公司統籌碼頭裝卸工作,許水木擔任第五隊第七班班長;不久基隆港務局重新編製,將其分為六大隊,許氏仍然擔任第五隊第七班班長。但是省營通運公司以船離港後與貨主結算裝卸費後才發薪,與日治時期每日發薪的情況不同,長期拖欠的結果,碼頭工人生活相當困難,許萬結與其他苦力頭決定依職務高低各出資數萬,籌款舊臺幣兩百萬元,每十天墊付一次工資,碼頭工人在領薪水時會說:「去公司領錢」,故此一苦力頭組織被稱做稱「五十公司」,其實並沒有真正申請公司營運執照。五十公司墊付工人薪資款長達四年,故港務局與碼頭工會在民國38年以後,訂定或修正的碼頭工資就是「一、二、三級制」,直到碼頭裝卸業務民營化後才取消薪資級距。
民國41年,許水木因病逝世,其子許葉仁年滿18歲,原先在臺北就讀商業學校,返基進入基隆港碼頭第五大隊,兩年後升任班長,所以外傳碼頭工人可以世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