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eng ruvaniyav 洪寶珠 貴族階級
紋手/現住部落 來義部落/丹林部落
veneng阿嬤是現任來義部落當家mamazangiljan 高武安先生的親妹妹,從小即住在來義鄉來義部落。據veneng 阿嬤表示:「原來丹林是來義部落的賜封之地,由丹林部落的頭目家族洪家統治,後來因為洪家沒有子嗣,來義高家就派veneng 阿嬤來治理這一片江山,因此veneng 阿嬤就改姓洪。
veneng 阿嬤口述:「日本戰敗,臺灣光復,不再禁止紋手,就有一些人要紋手,因為父母親說家族擁有紋手的權利,為了顯示自己的地位,所以就奉父母的命令而接受紋手。」阿嬤紋手的年齡約是在15歲時。
阿嬤紋手時,因為來義部落沒有會紋手的工匠,所以來義的人就找來潘正光主任的媽媽,以他的手來練習,會了之後才再紋其他的人。阿嬤的手紋是由泰武鄉德文部落(tjuvulj)一位名叫lavaus的女性紋的。紋手約是在冬天的季節進行,是在阿嬤來義家的家屋外進行,在家屋外有用月桃蓆搭了一個棚子,在棚子下進行紋手。
因為紋手時已是光復時期,部落已能取得鐵製的刺針,所以,紋手工匠取三根鐵針,綁在木棒上,然後以小刀刀背敲打木棒,讓刺針刺進手背之皮膚中。紋手時,第一天先紋一隻手的手背,接著再紋手指的部分,最後再紋掛鉤的圖樣,第二天再依序完成另一隻手的紋樣。紋手時家族的人可以在旁觀看,但懷有身孕的孕婦是不能在旁邊觀看。
阿嬤表示,工匠紋手時,有先在手背上畫草圖,然後再進行紋刺,但不是畫好整個圖樣,而是畫一部份紋一部份。紋手時若是皮膚已經因為敲打刺針而流血,就要一邊紋手,一邊在流血的位置塗 抹鍋底的炭灰,使紋路能因為抹上黑色的炭灰,將來會變得明顯。 阿嬤說他紋手時是要紋三次,第一次紋好就要塗鍋底的炭灰,第二次在原圖樣上再紋,再塗炭灰,第三次在原圖樣上再紋,再塗炭灰。
紋手結束後,傷口會腫脹一個星期左右,這一段時間,家人會製作一種手套(這種手套沒有做出一隻一隻手指的部分,類似只是用布包裹起來的手套)保護,把手套進去,雙手都不能碰水,清晨時會將手去碰觸屋頂冰冷的石板,減緩雙手灼熱的感覺,降低其疼痛。一直到傷口恢復了,才大功告成。在紋手的傷口快好了的時候,會取龍葵(排灣族語稱samci)的葉子,將他打成汁,並塗在傷口上,可使紋路清晰與秀麗。傷口未痊癒前,許多事情都由家人代勞或侍奉(家人餵飯或幫忙洗澡)。為了感謝工匠紋手,阿嬤的父母親致贈一些糧食,以作為酬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