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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文身耆老 李碧玉

tjuku tjuvarevare 李碧玉  貴族階級

紋手/現住部落  望嘉部落/望嘉部落 

李碧玉阿嬤表示,她的媽媽是貴族階級、爸爸是平民。阿嬤從小一直也都住在舊望嘉部落,直到部落遷移,才與部落一起遷移至現在的部落所在。tjuku 阿嬤表示:「因為自己具有貴族身份,所以父母親要求紋手,才能表現自己的身份。」而阿嬤的紋手雖然也是在17歲時,但當時她已經結婚。 

阿嬤紋手時仍住在舊望嘉部落,紋手的工匠是一位來自文樂部落的巫師,她的名字叫 savais pacequsan。阿嬤表示:「紋手時,是天氣冷冷的12月份,是在家裡的穀倉下進行紋手,因為一方面光線好,一方面有遮陰之功能。』進行紋手時,家裡準備了一個搗小米的臼子,在臼子上面放一塊木板,之後在木板上鋪一塊布,阿嬤的手握住一個用布紮起來像棒球一樣大小的布團,再將手放在布上接受紋手。紋手工匠是採用鐵製的針一枝,綁在小木棒上,另外使用一支小木槌,工匠握住木棒,以小木槌輕敲綁有刺針的木棒,讓刺針刺進手背之皮膚中。 

tjuku 阿嬤紋手之前,家中有先釀酒,並由媽媽做祭拜的儀式(palisi),她的媽媽向祖先說:「女兒要紋手了,希望能讓圖樣紋得很順利、很漂亮,不要留疤痕。」阿嬤表示,他的紋手順序與周秀雪相同,只是紋手的時間較短:「工匠紋手會以炭灰先在手上畫草圖,紋手的順序是先紋手背再紋手指部位。工匠利用二天的時間先紋好一隻手的手背,再利用另二天的時間紋另一手的手背。」紋手時若是皮膚已經因為敲打刺針而流血,就要一邊紋手,一邊在流血的位置塗抹鍋底的炭灰,使傷口能因為抹上黑色的炭灰,將來紋路 會變得明顯。 

tjuku 阿嬤紋手時,父母親並不知道她已經懷孕了,在紋完右手手背的圖樣之後,繼續紋左手手背時,發現左手的紋樣一直無法紋得清晰,大家都覺得奇怪。後來,tjuku阿嬤發覺怎麼有胎動,就知道觸犯了孕婦不可以紋手的禁忌,因此就放棄了紋手。而在生產之後也因年齡之關係,就沒有在孩子出生之後繼續紋手。 

紋手結束後,傷口會腫脹好幾天,這一段時間,傷口未痊癒前,許多事情都由家人代勞或侍奉(家人餵飯或幫忙洗澡)。清晨時會將手去碰觸屋頂冰冷的石板,減緩雙手灼熱的感覺,降低其疼痛。另外也會採集龍葵(samci),將它的葉子搗碎,隔一層布,敷在手背上,此法可加深紋路的顏色,並使圖樣紋路秀麗。有時也利用香蕉樹的莖之內部,因為它很冰冷,將它敷在手背上也會有止痛之效果。一

時也利用香蕉樹的莖之內部,因為它很冰冷,將它敷在手背上也會有止痛之效果。一直到傷口恢復了,才大功告成。阿嬤的父母親致贈大鐵鍋一個、並提供中餐以作為紋手之酬勞。 


基本資訊

  • 生年月日/時期
    1929
  • 國籍
    臺灣
  • 撰寫者
    陳枝烈
  • 資料來源
    屏東排灣族女性手紋研究
  • 卒年地點-緯度
    null
  • 卒年地點-經度
    null
  • 性別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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